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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诈骗案也要选日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0:00 红网

  就因为外观装修成寺庙模样,就因为紧挨着西湖灵隐寺,李氏兄弟开的3家工艺品店,靠高额的回扣吸引野导游、黄鱼车、出租车司机带来客源,设局下套。仅仅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52个城市2000余游客曾在此受骗,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28日,杭州市有关部门发布了这起重大团伙诈骗案的相关情况。而选择在五一节前夕发布,相关部门就是借此提醒游客:注意自我保护,增强防范意识。(4月29日《青年时报》)

  类似依托风景名胜区诈骗顾客钱财的事所在多有,最典型的要数那些专以“某经理是某批次顾客的老乡”为名骗取顾客钱财的玉石珠宝商店。笔者几天前刚游览了井冈山,又遭遇了这类“老乡经理”,这已经是N次了。笔者所不解的是,对这类明显有损风景名胜区的骗术,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何以不管不顾?发生在灵隐附近这起诈骗案被破获,终归是好事一桩,但笔者不解的是,既然警方在去年12月的一天就抓获了二李,有关部门何以迟至五一前夕才发布消息。

  不错,选择五一前夕发布此消息,的确能起到提醒游客注意自我保护,增强防范意识的作用,但难道就不能选择破案之时发布?作用其实没什么两样,而要是及早发布消息,将骗术早日公之于众,当能使更多的人在更广大的范围内汲取教训,以免上当受骗,岂不更好?骗术消弭于公开,有关部门要是秉持以人为本的执法原则,于情于理都应该及早发布消息,大可不必选择在五一前夕。二李虽然再不能作恶,但活跃在全国各地风景区的大小骗子多多少,有关部门早公布他们的骗术,岂非能使游客少受点损失?

  这是三岁小孩都懂得的道理,难道有关部门会不懂?笔者以为,有关部门之所以选择节日前夕发布破案消息,似有点私心在,那就是借节日制造轰动效应,往自己脸上贴金。市民们,你们看看,我们又为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谁说我们不是在为民谋利!话虽说得难听了点,但有关部门老喜欢做节日文章,借助节日宣扬政绩的事一再上演,不能不使人生疑:有关部门到底是真为民谋利呢,还是真为己谋名?这事关执政的立场和出发点,需要反思。

  我们不需要有关部门做表面文章,我们只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发生在风景名胜区内的诈骗案的打击力度,并将打击结果及时公之于众,以使游客少上当受骗足矣。(稿源:红网)(作者:陌上青)(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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