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陪审员断案 成都开全国先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6: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中午12时18分,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法官庄严地宣判:被告人房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这虽是一件普通的盗窃案,但它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来,全国首例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

  争论40分钟陪审员法官达成一致

  昨日上午的法庭上,参加复庭宣判的两名陪审员分别是退休教师金竹青和退休公安民警杨沛先。在此之前,两名陪审员参与了审理此案。

  案情并不复杂:房某去年12月12日中午,在八宝街某美容中心工作时,趁失主不在办公室之机,盗走其包内现金15000元后逃离现场。

  这是一起比较普通的盗窃案件,陪审员与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合议后在定性上都认为:房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并有自首情节。

  但法官和两位陪审员的最大的“分歧”在量刑上。合议庭经过40多分钟的争论后达成一致:房某的犯罪事实成立,考虑到房某的认罪态度很好和盗窃款已追回等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陪审员我的意见得到采纳

  金竹青老师说:“这是我作为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第一个案子,基于法庭的调查和对事实的认定,我对房某犯下的罪感到十分的惋惜,仅仅因为一念之差、见财起意,或许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她的行为是犯罪,没有想到后果的严重。这让作为教师的我很感到自责。这说明学校、教师在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得还不够,教育机构应该从德育上,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教给他们做人的道德底线。出于一名教师的理解,我提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减轻量刑的尺度。最终,我这一意见也得到合议庭的采纳。”

  “两名陪审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此案的审判长蒲军法官告诉记者,由于是首次参与审理案件,陪审员在语言、思维等方面和专业的司法人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表述和对法律的理解也有一定偏差,但都遵循了“基于事实、依据法律”、“罪刑相适应”等原则。

  记者刘诚实习生宋力

  新闻背景

  去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明确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并对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条件、任期及陪审案件的范围等作了统一规定,并规定陪审员必须经过同级人大任命。5月1日起,我省2526名人民陪审员将走上各地基层法院审判席。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