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单位 海口市确定1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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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8:5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4月29日讯(记者纪燕玲通讯员陈俊洁)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司法局获悉,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10家单位被确定为海口市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首批单位。 据了解,这10家单位分别是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口市法制局、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妇联、海口市政协办公厅、海口市科学技术和信息产业局、海口市审计局、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口市城市管理局、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纪燕玲 陈俊洁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