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起租房要登记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9:39 龙虎网 |
【龙虎网讯】南京将从5月1日起启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备案簿》是出租人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租房屋手续的凭证,其内容包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相关法律常识、日常出租情况记录、办理程序、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或者租赁合同签订30日内办理。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出租人持该簿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续备案手续。 作者:方市兴 (来源:扬子晚报)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