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道路“飙车”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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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0:0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切实保证“五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即日起,凡在贵溪大道、贵开路、西南环线、富源路等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上“飙快车”将罚款500元并扣6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吊扣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廖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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