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登记“姐妹易嫁” 身份错位更正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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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0: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据《成都晚报》报道在姐姐的结婚证上,丈夫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妹夫的;而在妹妹的结婚证上,丈夫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却是姐夫的,形成了“姐妹易嫁”的荒唐现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这是两桩故意提供虚假身份材料,骗取婚姻登记的违法婚姻。假登记,身份大错位 姐姐陈红(化名)今年30多岁,妹妹陈霞(化名)今年29岁。1995年,陈霞准备先姐姐一步结婚,但当时只有19岁,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不能登记。为了帮助妹妹顺利登记,陈红决定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居委会开婚姻状况证明,从而使妹妹骗取了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陈霞的新郎知道这一情况后,并不在意。 到了2002年,姐姐陈红也要嫁人了,她去社区办未婚证明,被告知“你已办理过结婚登记,不能重婚”。无奈之下,她只好借用妹妹的身份证,与自己的新郎办理了结婚证。当时,她的新郎发现了这个错位,提出过疑问,但在知道内情后没有要求纠正。想要更正谈何易 后来,两对夫妇遇到了麻烦:在购房、按揭贷款、出游、办户口等很多场合,姐妹“错位”的结婚证带来了种种不便。由于真实的夫妻关系无法证明,很多该办的事情办不成。两对夫妇经过商量,决定把结婚证“更正”过来。 但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他们的要求遭到当地民政部门的严词拒绝。民政部门认为这两起婚姻已经属于违法婚姻,不可能帮他们更正,同时,也不能直接由民政部门解除。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一方被胁迫登记的婚姻才能由民政部门直接解除。 事已至此,两对夫妇只有一条路可走:打离婚官司,由法院分别解除两对假婚姻,再拿着离婚判决书去民政部门重新“组合”一下———好端端的夫妻竟弄成这个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