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劳模还是评“大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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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0:11 中国新闻网 |
劳模应该在普通人眼里是可望可及的 小巨人姚明入围上海市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候选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从媒体的报道看,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全国劳模是中国劳动者的荣誉,而姚明是在美国打球的运动员,是否符合劳模的候选资格?窃以为,姚明虽然人在美国,为美国的商业俱乐部效力,但毕竟还是中国人,在中国有户籍、有单位,只要有关方面严格履行了讨论、公示、申报等程序,他的候选资格就应该没有问题。 真正值得一议的不是程序,而是实体,即像姚明这样炙手可热的体育明星,再给他加上一项全国劳模的荣誉,有没有这个必要。和姚明一起入围的还有体育明星刘翔,因为他是在国内而非在国外跨栏,故他的候选资格尚未引起争议,但就实体而言,他的候选与姚明一样,也是存在问题的。 如果要评选“全国体育健将”、“体育精英”,姚明和刘翔当之无愧;如果要评选“十大杰出青年”、“青年成才楷模”,姚明和刘翔也当之无愧;如果要评选“中国青年形象大使”、“上海城市代言人”,姚明和刘翔也是最合适的人选之二,但是,在评选劳动模范的时候,姚明和刘翔还是不要参评为好。 从“全国体育健将”、“杰出青年”到“形象大使”、“财富英雄”再到“时尚大腕”、“成功人士”,所有这些头衔和名号,都与劳动模范存在着重大区别。“大腕”们都是已经是名利双收的非凡人士,劳动模范则应该是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的普通人,他们即便做出了非同一般的成绩(如一些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也至少未能像“大腕”那样迅速积累起巨大的财富与名声。而国家和政府从普通劳动者当中评选劳动模范,是对这些普通劳动者长期以来的“高付出低回报”进行的一种补偿。让“大腕”当劳模是锦上添花,让普通劳动者当劳模是雪中送炭,让“大腕”挤占本来应该属于普通劳动者的劳模名额,必将加剧“凡是有的,还要给他,使他富足;但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的所谓“马太效应”。 有人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姚明候选劳模的边际效用,认为把入选全国劳模的机会留给名气蒸蒸日上姚明,由于边际效用的递减,对姚明来说起不到多大的激励作用,同时也会降低劳模对“景仰疲惫”的公众的激励效用。但论者或许有所不知,一个对姚明“起不到多大的激励作用”的劳模称呼,据说姚明本人却“看得较重”,“他认为全国劳模的荣誉非常重要,他说这是对自己在海外打球、积极工作的一种认可”。 评劳模的目的是什么?或许有人认为,先进典型只有“高大全”,普通人才能看到自己与先进典型之间的巨大差距,才能自惭形秽而顿生敬畏之心。但究其根本,评劳模不应该是为了“震慑”他人,不应该让他人自卑自弱,劳模应该像邻家的一个大孩子,在普通人眼里是可望可及的,是可以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一板一眼地引为榜样的。身高2.26米的篮球巨星姚明普通人学不来,奥运会冠军刘翔普通人学不来,其他许多“财富英雄”、“时尚大腕”普通人也学不来,不由分说把劳模的头衔加到这些“成功人士”身上,只会使劳模的价值离普通人越来越远。 评劳模如果变成了评“大腕”,除了主持其事者可能会产生某种“成就感”之外,其他人是不会觉得有多大意思的。 (来源:《法制日报》;潘多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