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对涉日游行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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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2:30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表示,警方近日已处理了个别在4月17日涉日游行中涉嫌违法的人员。 警方称,针对日本在历史等一系列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和采取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错误行为,4月17日,厦门部分群众进行了对日抗议游行活动。期间,个别人乘机破坏公私财物,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警方已对其进行了依法处理。 厦门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规定,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警方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许可的集会、游行均系违法行为;未经警方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