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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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3:4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刘妍 通讯员沈义 王肃沁) 新交通法实施一年来,一些群众误认为不年审就等于不换证不体检,未能及时办理换证或提交体检证明,致使驾驶证被注销。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昨日明确指出,机动车驾驶证不年审不等于不换证不体检! 据了解,佛山市目前驾驶证到期未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者近3万人,这些人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换证或体检,驾驶证就会被注销。而这种现象在全省其他地方都存在。 对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不年审并不等于不换证不体检。持有旧式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如驾驶证正证已超过有效期,要及时申请换证。如没有超过有效期、违法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则可以继续使用,不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盖年审章。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持有大型客车(A)、大型货车(B)、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驾驶证的驾驶人,虽然在驾驶证有效期内不需换证,但每年仍要进行体检,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向交管部门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此外,换发了新准驾车型为中型客车驾驶证(B1)的驾驶人,也要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身体条件证明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提交,不能提前。超过一年未提交的,将被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但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C)的驾驶人,在换证前每年不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