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5.1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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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4:2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30日电据新华网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居民生活电价是否调整由省级政府提出意见,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旨在解决去年6月以来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电厂经营亏损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等对电价的影响。各类电价中,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未作调整。 为了避免出现煤电轮番涨价的情况,发展改革委重申了对电煤价格的调控政策,要求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借电价调整之机提高煤价,并将对各地执行煤价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记者刘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