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人才开发合作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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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7:47 乌鲁木齐晚报 |
4月29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人事局与昌吉州人事局签署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才开发合作协议》,乌昌两地人才开发合作正式启动,两地人事部门共达成5个方面的协议。 事业单位招聘扩大 每年联合举办乌昌地区人才交流大会,共同组团赴内地招聘人才;打破人才地域的界限,消除人才流动政策性壁垒,协议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范围均扩大至乌昌两地。 高层人才可共享 建立以项目合作为主要载体的高层次人才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两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合作,引智项目优势互补,专家资源两地共享;加强以人才柔性流动为主要形式的高层次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双方采取措施鼓励引导本地高层次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到对方从事咨询、讲学、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服务。柔性流动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 继续教育互认 双方协商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实现继续教育互认;建立两地公务员培训的合作机制,互派师资进行授课并实行培训登记互认;建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合作机制;加强市场化、社会化培训的合作交流,外聘知名专家教授实现两地互享。 共享人才测评软件 乌昌双方互相提供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师资、毕业生实习基地名录,联合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实现毕业生就业服务资源的共享;加强职称社会化评价工作的协议,根据工作需要互派专家参加对方的职称评审会,并可联合组织评审;相互提供人才评价服务。 互派干部挂职锻炼 建立人员互访流动制度和人事干部培训制度,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人事系统干部到对方挂职锻炼或跟办学习;建立双方人事人才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及时通报人事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联系。:(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李家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