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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到车祸现场等于行政不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0:59 红网

  在4月28日湖北省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副省长任世茂给道路交通安全定下硬指标:今年全省车祸死亡率务必控制在每万台车8人之内,力争不超过7人,并要求若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车祸,政府相关领导应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善后,督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和杜绝政府行政缺位问题。(2005年4月29日《楚天都市报》)

  近年来,事故频发,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呈高发态势,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了极大的威胁。作为人民政府,理应对此负有责任,去年,湖北省车祸死亡事故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5%,任副省长提出“政府领导到车祸现场”。其心急如焚意欲猛降事故的良苦用心不谓不好。然而,仔细斟酌,却让人疑窦顿感生,很为其操作性捏一把汗。

  众所皆知,交通事故发生突然,发生地点也多变莫测,要求政府领导在死亡3人以上车祸中必须赶赴现场,恐难以做到。不说领导们平日里这个会那个事没闲着,即使坐以待行,也不能保证次次赶到现场。交通要道,有了车祸必须立即清理现场,伤亡人员要马上送往医院、殡仪馆,报废车辆也必须清理运离现场,以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总之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自有一套规范的处置程序,是能尽到职责的。如果处置人员等到政府官员到场才施行抢救、勘察、清理等工作,不仅会贻误处置时机,而且还会引发新的安全事故,遭到过往车辆行人的唾骂。过去曾发生过洪灾抢险中群众先填了缺口,因为领导姗姗来迟只好再表演一次“官民合力填缺口”的戏。那么,一旦此项规定实施到位会不会上演此类表演秀?

  在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尤其是交通事故中,政府官员的首责在哪儿?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都是官员们逢会必讲的熟词,但要做到真正得以落实,恐怕仅凭开会布置、层层传达不能做到,其中离不开官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科学指挥、合理调度,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还需实实在在、到手到位,如此才能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而一旦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召开会议分析、排查隐患理所当然,领导到场靠前指挥,包括到医院看望伤员都是份内的事,但勿把精力全泡在这“一盯一”的死套路上,更不能把赶赴现场作为缓冲责任的“港口”。迅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点带面,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安全体系,形成更加牢固可靠的防御阵势,如此这才是真正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才是真正的“政府行政不缺位”。(稿源:红网)(作者:周稀银)(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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