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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电每度上涨4分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1:27 重庆晚报

  自5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暂不调整

  本报讯昨天,市物价局发布消息,我市电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涨2.89分钱,其中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度上涨4分钱;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及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据介绍,万州区、涪陵区、奉节县此次同步执行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全市电价已实现同网同价。

  (记者 何昌钦)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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