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今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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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2:18 现代快报 |
快报讯 (通讯员方市兴记者孙洁)南京将于今天起启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加强对租赁房屋的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是出租人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租房屋手续的凭证。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或者租赁合同签订30日内办理。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出租人待本簿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续备案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包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相关法律常识、日常出租情况记录、办理程序、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据悉,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已于4月29日上午在白下区房管局召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对区县管理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确保《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及时、准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