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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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4:58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李影) 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政府、成都警备区日前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我市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的系列措施。 据介绍,今年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原则上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即归口子女其父亲或母亲(转业士官由配偶)所在单位接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安排岗位就业或经济补助方式妥善安置,父母或配偶所在单位属特困、倒闭或停产、半停产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纳入政府统筹安排或自谋职业。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和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无岗位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区(市)县,由当地政府实施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安置。2005年度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20000元到30000元不等,其中,转业士官满10年基数为32000元,超过10年每增加一年增加2000元计发。其余区(市)县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统一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补助标准,退伍义务兵按基数补助。 此外,对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双流县等5区县给予自谋职业补偿金的20%补助;对青白江区、都江堰市等9区(市)县给予自谋职业补偿金45%。 《通知》要求,对从我市入伍时系农业户口的义务兵及初期士兵,退伍、复员后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在入伍期间凡土地被征占,其领取的征地补偿费标准低于当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足,按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理;土地未被征占的,继续享受当地居民的相关待遇。 据悉,为保证顺利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全市2005年度城镇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安置工作要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要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要达到95%以上,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