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价“五一”上浮居民用电不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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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7:4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陈骏杨泽胜记者吴晓征)从5月1日起,华东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方案,上网电价、销售电价适当提高,以解决去年以来的煤价上涨等对电价的影响。我省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7厘,拉动全省的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分1厘。 据了解,此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其它各类用电具体调整标准为:商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2厘,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4分2厘,非、普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电价每千瓦时提高5分9厘。 调整后,我省平均电价水平以及大工业用电和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在华东电网中仍低于江苏、浙江、上海,缩小了与河南、湖北、江西等省的电价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