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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电须防“打折返券”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8:27 大连日报

  “五一”黄金周,商家又一个“黄金”卖点,关于“打折”、“返券”、“赠品”等促销大战硝烟便开始弥漫滨城。行业专家为此提醒消费者,购物谨防促销陷阱。

  陷阱一:“超低特价机”

  降低经营成本是所有商家追求的利益,但一些商家竟然把返修机、残次机作为“超低特价机”出售,以其吸引消费者眼球,聚拢了人气。“返修机、残次机”是指先天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问题小到外壳划痕,大到无法启动、漏电。某些商家只顾眼前利益,挖空心思降低运营成本,使这些“问题机”摇身一变就成了以超低特价出售或者作为赠品流向消费者的合格商品,更有甚者将其以正常商品出售。等机器出了问题商家便会以不同的理由打发消费者。

  “超低特价机”还可能让您遭遇服务歧视。“超低特价机”在售后服务上与常规商品有所差异。“超低特价机”不送货或者延迟送货现象较普遍;保修状况也可能受到影响,这都要看商家脸色而定。陷阱二:“返券”

  “返券”陷阱也有很多,比如:限了单品再限单价、诱导抬高消费等级、指定特定商品、返券不找零、返券包含对象不明确、套券圈套圈等等。“返券消费”实际上是消费者进行的临时性的消费活动,它受很多非理性的消费动机影响。再加上“返券”本身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消费者欠考虑就会导致被动的重复购物,增加购物成本,浪费购物时间,给顾客带来的切实利益很少。陷阱三:“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细心的消费者不难发现,在各种促销活动的宣传广告及海报中,都会有这么一句话: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实际上,商家的这种做法是与有关法律相违背的,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一旦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5个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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