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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732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8:32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今天起,我省2732名不穿法官袍的“法官”将可以正式“升堂断案”。省高院有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今天正式实施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法律,今后,打官司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陪审员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享有和法官同等的权利。

  据省高院政治部综合处陈副处长介绍,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可以在庭审前向法院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为保证审判公正,参与案件审理的陪审员由法院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也可自愿申请参与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但是,上述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不实行陪审。

  本届人民陪审员任期为5年,陈副处长告诉记者,普通市民也可申请成为人民陪审员,但至少需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住宿等费用给予补贴。对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由法院根据其实际参加培训和审判工作的天数,按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日工资水平发放补助。(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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