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超时另收费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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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9:34 北方晨报 |
本报讯何民见习记者郭冰晶报道近日,立山消协接到消费者周先生的咨询电话,询问饭店定下的顾客用餐超时超量要受罚的规矩是否合理。对此,消协人士指出,饭店的这种做法没有依据。 据周先生反映,几天前他与朋友在立山区的一家海鲜大排档用餐。发现菜单上写着:用餐超过2小时,将按消费总额的50%加收超时费;所点菜没有吃完,每150克加收30元。对周先生的质疑,服务人员的解释是,罚款是为了防止有些客人长时间用餐,同时也可以制止顾客浪费。 立山消协工作人员认为,饭店无权以超时或浪费为由收取所谓的罚款。因为此种收费项目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是没有合理依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