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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讹诈“三爷” “三嫁女”导演荒唐诈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0:5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南宁消息)第一任丈夫不辞而别以后,南宁市一女子又先后与两个男人摆酒成亲,并同时游走于他们之间,形成“一女嫁三夫”的荒唐局面。此后,该女子又与“第二丈夫”合谋诈骗“第三丈夫”,4月26日,她与“第二丈夫”双双落入法网。

  “大爷”不辞而别

  今年39岁的王青是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人,上世纪80年代曾与广东一男子登记结婚,新婚才几年,丈夫就不辞而别,但两人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

  1987年,21岁的王青又认识了大她8岁的广州人梁某,两人很快同居,并于第二年生下一个女儿,两人未办结婚手续。1989年,梁某犯诈骗罪被武鸣县公安局抓获,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直至2001年3月才释放回家。出狱后的梁某将王青从广东阳江市接回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一起居住,后又一起到南宁市平西村租房同居。到2002年3月,梁某前往广东打工,后杳无音信。

  2003年10月,王青经人介绍,认识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的李强,她谎称自己在原邕宁县国税局工作。两人在李强家大摆酒宴拜堂成亲,但未办理结婚手续。

  就在这时,王青的“第二丈夫”梁某从广东回到南宁,发现出租屋早已人去楼空,经多方打听,得知王青有了“第三丈夫”。

  “二爷”变身“处长”

  2004年春节,王青得知梁某到处找她后,相约见了面。

  “你不回来,我没钱抚养我们的女儿,只好又嫁人了。”王青一肚子苦水全都倒给了梁某。面对憔悴不堪的“贤妻”,梁某不但没有过多地责怪她“改嫁”,还深刻检讨了自己两年来不负责任的出走行为。看到梁某身无分文,生活窘迫,王青帮他在旅社开了一间房住下,还经常带着女儿去看他。一来二往,两人旧情复发。

  梁某很想与王青好好过日子,但又苦于手头无钱,于是心生一计,对王青说:“我想见见李强,你就说我是南宁市国税局的张处长。”在王青的安排下,她的两个“丈夫”相见了。酒桌间,梁某极力自我吹嘘,并声称可将王青调到市国税局上班。老实巴交的李强信以为真,与他谈得十分投机。

  “三爷”连连被骗

  不久,梁某先帮王青弄到一张住址是“邕宁县国税局”的假身份证,然后对李强说,已经帮他把“妻子”调到市国税局去了。李强欣喜不已,先后奉上5000元给梁某作“活动经费”。

  有了这笔钱,王青开始煞有介事地去国税局“上班”。梁某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村租了套房子,与王青及女儿过起了安乐日子。王青对李强谎称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在单位住”,只有每到双休日时才回到李强家居住,就这样,王青一直游走在两个“丈夫”之间。然而,令王青想不到的是,梁某又私自多次约见李强,称自己可以帮李强揽下国税局发包出租铺面的业务及承揽工程,先后9次骗取李强共计1.894万元。

  经过近一年的交往,李强对梁某渐渐起了疑心。这时,王青也觉得“过意不去”,劝李强不要再相信梁某了,还以自己发了工资为由,从梁某处拿回1万元退回给了李强。这时,李强才如梦初醒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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