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开展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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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1: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通讯员志敏、秦丰)日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上级部署,广州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对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连日来,市工商局分别召开了市属报纸、电视、广播、期刊等媒介单位和各区工商分局的专题会议,传达了专项整治精神和进行工作部署,加强了对重点广告发布的监测记录,共同探讨加强对广告联合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对象是社会上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重点突出五个“严禁”:一是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二是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三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服务广告中,严禁使用任何人包括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作证明;四是严禁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和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以及在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保证治愈;五是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