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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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6:41 华商网-华商报 |
全国爱卫会和陕西省政府4月30日在宝鸡市隆重举行命名授牌仪式,宝鸡市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成为去年以来西部地区惟一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城市。 2004年,全国共有32个城市和9个区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区,经过明察暗访和调研考核,全国爱卫会命名了6个国家卫生城市和5个国家卫生区。截至目前,全国668个城市中,共有国家卫生城市68个。 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爱卫会主任潘连生说,宝鸡市的被命名,实现了陕西省“国家卫生城市”零的突破。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