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五一”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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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7: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实习生李鹏艳)5月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生效。这一天,我省5218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依照决定,他们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在审判中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按照有关法律及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在任期内非因法定的情形且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不得被免除职务。另外,人民陪审员虽在审判中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但是不能参加对上诉和抗诉案件的审判,也不能参加对死刑案件和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②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