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一周“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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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0:26 半岛都市报 |
本报5月1日讯(记者 江翡翡) 香甜可口的芒果、菠萝,竟接连成为伤人的“元凶”。记者今天从青医附院、市立医院、海慈医院等各大医院获悉,一周来,因吃水果导致严重过敏而到医院诊治的多达60多人。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五一前后正是“水果病”的高发期,市民吃水果可要悠着点。 据青医附院皮肤科的王桂芝主任介绍,近期水果频频惹祸,仅今天一天因为水果导致过敏的患者就有近10人,其中,芒果、菠萝占了近八成。王主任提醒市民,水果入口前一定要清洗充分,菠萝削皮后,最好将果肉在淡盐水中浸泡,可以使致敏成分分解。一旦发生过敏,千万不要在脸上随意涂抹药膏,更不能乱抓乱挠,应及时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