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倒闭仍可要求“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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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1: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深圳讯 (记者何涛 通讯员梁冬妮)厂家倒闭或停产,消费者买的家电还能“三包”吗?消费者趁商场搞促销时买了家电后暂时存放在商场,“三包”期是否以送货期开始计算呢?对于家电的“三包”期来说,一些问题常常会被消费者忽视而导致吃亏。 前日,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根据以往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方面产生纠纷但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特列出消费者常常忽视的“三包”问题,希望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三包”五大注意事项 “三包”应从开具发票时算起 一些消费者对于家电并不急于使用,但遇到商家搞活动促销,就会参与购买,而购买后的家电产品却又暂时存放在商家,有的存放短则十天半个月,长则四五个月。 当产品真正开始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与商家则会为退换货的时间发生争执。此时,家电商品的“三包”期是以开具发票之日算起,还是以送货时间为准? 福田区消委会:按照家电“三包”的规定,应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但是,对于此类问题,如果商家认可的话,也可从送货之日算起,需事先与商家约定。 反季节购买可能错过“三包”时间 对于空调等一些家电来说,在每年高温天气过去之后,商家常会降价促销。有些消费者尽管买了房,但准备来年再用,于是先趁低价时购买家电,放置到第二年才使用。从开始使用时起七天内或十五天内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认为应该退货或换货。 福田区消委会:这样的情况下商家当然不予应允,而只能是作维修处理。 因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反季节的商品时要有自己承担时间损失的心理准备。 维修要求应记录在保修卡上 一部分消费者的投诉表示,虽然商品已经多次修理过,但就是得不到商家换货的处理,只是没完没了地修。但投诉到有关部门时却会发现,一次维修记录也没有。 福田区消委会:这样的情况,如果经协调商家认可的话,还可以挽回,反之,只有消费者“哑巴吃黄连”了。因此,提醒消费者维修时,一定要让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现象、更换的零配件名称、结论、排故时间等。 送人产品有问题联系商家先记录 有些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可能是给外地的家人或朋友使用,或是出差购买等,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不能按时将商品送往商家,超过了十五天的退、换货期而与商家发生纠纷,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福田区消委会:这种情况,要求消费者及时与商家沟通,说明情况,强调让商家先做记录,并尽快将商品送到商家。 厂家倒闭或停产仍可要求“三包” 一些消费者可能会遇到所买的家电商品的厂家停产或倒闭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能否享受到“三包”服务呢? 福田区消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当生产厂家发生这样的情况时,作为销售方的商家应当承担其“三包”的责任,消费者不必“自认倒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