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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租居房”来诠释“居者有其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00:24 红网

  杭州今年将拿出2万平方米的房源,以低租金制和资格准入制,来解决困难家庭和大学生的住房保障问题。只要年总收入在低保线以下,住房使用面积人均8平方米以下且具有杭州市户口的家庭,都可以申请低价“租居房”(5月4日《现代金报》)。

  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中,“居者有其屋”,指的就是产权的拥有。所以,在房改、房贴政策的诱导下,国人争相节衣缩食,甚至不惜借贷、按揭,纷纷住上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天真的自以为圆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殊不知这样一来,吃喝玩乐的钱少了,创业发展的本没了,除了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上流下流产品的供应商,狂搂狂捞,赚了个钵溢盆满,其它店铺却几乎无一例外地终年痛打“优惠价”、“跳楼价”。消费不旺,就业不足,愁得大学生们挤进下岗职工和外来农民工的招聘会来抢饭碗,社会和谐也受到影响。而且,买的房是你的,盖房的地却只有最多70年的租期。租期一满,地不是你的了,你还能说,这地上的屋是你的吗?更不用说那上下左右都产权各异的公寓,你有房子的产权证,你却连房子的一块砖也动不了,——花几十、上百万元的钱,不就等于把几十年的房租一次性提前付清罢了!试问:天下哪有如此付房租的理?

  到了富人拿房子炒钱,“炒房团”频刮“房产风暴”,有些地方政府也在房价飙升中渔利,房子的主要功能已经不再是解决“居者有其屋”了。此时,要遏制民资不再被房地产市场无底洞似的吸入,特别是防止低收入家庭因买房而被抛向赤贫化,提高房贷利率、提高按揭首付比例,特别是给中低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房,都属有效之举。但如杭州出台低价“租居房”,似有更深的意义。它作为一项长期的住房政策,解除了低收入者缺房的燃眉之急,避免了一个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的旅游城市,不断地把低收入者逼向边缘化的可能;而且,它会给国人解决“居者有其屋”提供一个常识性的思路——买不如租。

  房产商要是能把卖不出的房子,以面积大小不一、租期长短不一、装潢档次不等的形式,推向租赁市场,闲置的房产能够盘活,手头缺钱的购房者也能摆脱债务困扰,迅速地来个“居者有其屋”。收入低的时候,通过租赁住房;积攒够了,再去买房,买个产权真正属于自己的“恒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杭州的低价“租居房”,是对“居者有其屋”的新诠释。(稿源:红网)(作者:慕毅飞)(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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