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职前先过“法律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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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05:03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新华社关注《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04-2008年)》 昨日,新华社以《成都:干部任职前先过“法律关”》为题报道说,为提高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和完善干部学法制度,成都将对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日前,成都正式公布《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确定成都将用5年的时间,初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报道说,《规划》对提高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详细要求。各行政机关每年举办两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政府法制机构会同人事等部门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局级干部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门培训,处级干部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学时的学习和培训。人事部门应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规划》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人事部门把依法行政能力作为竞争上岗、考核的重要依据,人事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