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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09:40 红网-湖南日报

  姜世星

  “十一五”时期,我省以种养为主的农村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笔者以为,应探索“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专业大户”四位一体的产业链发展模式,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多年来,我省一些农村通过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初步形成了“公司+农户”的模式,促进了农民增收。但在该模式下,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以本地为主,数量有限,范围不广。随着规模的扩大,龙头企业难以对千家万户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与带动农户仅是一种简单、松散的原料供求关系。一旦同类企业增加,势必加剧无序竞争,不利于产业发展。此外,由于农户生产的小规模和产品的小批量,单个农户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在产品价格、质量、数量等问题上很难有发言权,更谈不上约束龙头企业与农户分享利润。

  “十一五”时期,我省应根据各地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规划,组建和扶持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变“公司+农户”的模式为“四位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新模式。

  组建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服务主体,原料生产标准化才有保障,有利于主导产业形成竞争力。例如,新化县在柘溪库区发展杨梅、枇杷、柰李、柑橘、生猪、养鱼等产业,鼓励专业大户、农技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种养农户,兴办专业合作社,探索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多方面的统一服务,提高农民闯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从试点情况看,同样种养条件下,入社农户比散户可降低成本20%。

  发展行业协会,创新农业管理主体,还能确保一家一户农民的利益。新化县在柘溪库区创办养猪、杨梅、枇杷等种养基地,相应组建养猪协会、杨梅协会、枇杷协会,当地农民踊跃入会,协会实行“最低保护价”“随行就市”,拓宽订单农业的发展路子,既避免了无序降价竞争,又完善了分配机制。新化县在组建行业协会过程中,坚持协会领域的专业性,与做大优势产业相结合,与提高产业化水平相结合,与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行业协会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

  从探索的经验来看,发展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有利于产业链的壮大。农户加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闯市场,利润分配、技术服务有保障,投入更有信心。许多农民不断积累、投入,再积累、再投入,逐渐发展成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企业标准更容易进村入户,“第一车间”更有保障;龙头企业通过行业协会,与农民真正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风险共同承担,市场竞争力更强,产业链带富一方的能力也越大。(作者为新化县政府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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