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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误警为贼不肯作证民警感慨破案需失主配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17: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李志勇、宁彤彤)北京公安局公交总队反扒大队民警5日抓获一名盗窃手机的扒手,但在给事主发还被窃财物时却被误认为是贼,事主说什么也不肯来派出所作证并认领手机,使案件的进一步处理受阻。民警感慨地表示,做好公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还需要事主的积极配合。

  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反扒大队探长李海宁5日带领民警在北京市昌平区附近的417路公交车站发现两名扒手上了车,跟踪了1个多小时以后,两名扒手趁公交车到站乘客下车拥挤的机会,窃得一部手机后迅速向马路对面狂跑,被民警当场抓获。而此时事主并不知道自己的手机被偷,仍然坐着公交车走了。

  在北京市公交总队小营派出所里,李海宁通过手机里存的电话号码找到了事主同事的电话。事主是20岁的女孩张某,找到并接通了事主电话,李海宁本来挺高兴,但是女孩的话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手机是我的,可是我觉得你就是个贼,骗我呢。”李海宁表示,如果害怕就直接来小营派出所,或去附近的派出所都可以。但女孩仍是固执地表示:害怕,不敢去。在李海宁反复劝说下,女孩才勉强同意让李海宁开着警车来接她。等李海宁开着警车来到约好的地点以后,等了半天也没有看见女孩的影子。再给女孩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再打干脆关机了。最后,反扒大队副大队长付作新通过电话说服女孩去派出所领了手机。

  张某在派出所说,前两天她弟弟就是拣了一部手机以后,被几个人跟到家里敲诈了几千块钱的,所以自己怕上当受骗,没敢来。对此,李海宁说,盗窃案的事主必须来派出所作证,否则公安部门就无法对窃贼进行处理,他们出去还会偷别人的东西,给社会造成危害,社会治安的稳定需要群众与公安部门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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