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费应早日浮出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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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00:23 红网 |
《羊城晚报》5月3日报道,一名教授在得知要被记者采访时,首先提出要采访费。我觉这名教授提得应该。教授接受采访,不仅需要时间,而且,他们会提出很有价值的观点。看过很多类似的采访报道,支撑起这类报道的,就是教授或名人,给他们适当的采访费,是对他们知识和劳动的尊重,无可厚非。 国内率先提出要采访费的不是广州的教授,此前,著名表演艺术家孙道临就曾公开声明要采访费。采访费在国外是一种惯例,许多国外名人到中国来,接受采访时,往往还要将这种惯例带进来。我们没有理由厚此薄彼。媒体基本上是面向市场的,广告收入、报刊发行等方面与市场接了轨,很多市场化的内容又已经与国际接轨,采访费为什么就不能接轨? 采访费理所应当,没有推行开来,与传统的观念有关。一方面,接受采访的教授、名人这类人,在过去是“士”,“士”者多耻于言钱。另一方面,媒体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养成了占便宜的惯性。“采访是看得起你,你摆架子,我还不理呢!”2003年,大牌足球巨星加斯科因来到杭州,就将国外惯例带了进来。要想专访加斯科因,需向球队交纳600美元的采访费,这令媒体十分反感。杭州一位记者的话很有代表性。这位记者说:“并不是杭州的媒体交不起这钱,而是大家觉得丢不起这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将钱称为“阿堵物”的士子们已经微乎其微了,更多的人是崇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时代在发展,媒体也不能抱残守缺,躺在过去的“安乐窝”里不肯出来。 采访费应当早日浮出水面。但是,采访费既不是任何人接收采访都需要收费,也不是采访对象可以漫天要价,关键还在于规范。 一是价格。基本的价格应当以所占版面的稿费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按照“优稿优酬”的原则浮动。不能因为是教授或名人,开口就是每小时几千元。 二是对象。主要是针对教授或名人,对于专访的其它人员也应按照规定付费。必须排除的对象是,公务人员不得收费,直击某些事件现场采访也不应有采访费。 三是自愿。采访费实行自愿原则。教授有权不接受采访,媒体也有采访的选择权。采访费可以按行规,也可以事先约定。(稿源:红网)(作者:谢茂明)(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