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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过街被撞死 司机该赔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02:3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王俊栋 郭鹏

  一只宠物狗跟随主人在裕华路与休门街交叉口南200米处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出租车轧死,面对狗主人的千元赔偿要求,司机最终以350元赔偿金了结此事。司机是否应该赔偿、赔偿多少,引来了围观市民的争议。

  昨天14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一辆出租车停在马路东侧,一只金黄色的狗横尸人行道上,的哥的朋友与狗主人正在旁边就赔偿问题争论着。

  狗主人告诉记者,中午12时多,他领着宠物狗自南向北行至事发路段时,想要从西边走到马路对面去。没想到狗刚跑到马路当中就被出租车撞死,“出租车司机必须赔偿。”狗主人称。

  据“肇事”的哥介绍,当时他正驾车自南向北行驶,在远处的确曾看到一只小狗,可驶近后却没了踪影。看到路边有人招手,停车下来后才看到自己的左后轮轧住了一只小狗。

  的哥的一位朋友声称,狗的主人无法提供养犬证,被撞死的狗就应该是一只“黑狗”,不在保护范围内;即使有证的狗遛街时主人也应该为其佩戴绳链,像这样任其乱跑钻到别人车下被轧死,责任应完全由狗主人承担。

  尽管民警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始终难以达成一致。直到14时多,的哥表示“自认倒霉”,向狗主人赔付了350元,狗主人也极不情愿:“我们家的狗价值1000多元呢。”

  记者就此事走访了围观市民,大多数市民表示赞同司机那位朋友的观点,认为司机不应该对此赔偿,但也有一位市民表示,人家心爱的小狗被撞死了,出于感情角度司机也应该做出一定金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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