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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警白天最多5分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05: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马黎明) 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我省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公安部最新出台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新《规范》对交警的出警时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交管部门在接到出警指令后,白天应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

  《规范》首先对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作出相应规定,同时对交警出警时间提出明确要求,交管部门在接到出警指令后,白天不超过5分钟出警,夜间不超过10分钟出警。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变动现场的,应标明受伤人员的原始位置。同时,交警应当在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车辆驾驶人、乘客等当事人到安全地带等候,以免发生二次事故。《规范》还对人们关注的抢救费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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