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需法律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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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6日19:33 新民晚报 |
由于各种纠纷逐年增多,养老机构承受着许多高成本的风险。有关人士呼吁——养老机构需法律来规范 某养老院的护工在例行查岗时,发现一位住院老人不在铺位上。院方与老人家属联系,家属迅速寻上门来吵闹不休。院方为息事宁人,经过多次艰难谈判,以赔偿2万元了结。可不久后,有人看到这位“失踪”的老人,又出现在了另一家养老院里。原来,老人当初是被家属暗中接走的,家属却借机向养老院索赔,养老院不明就里中了圈套上了当。 养老机构内发生的此类纠纷,目前正在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使其承受着许多高成本的风险,实在不堪重负。业界人士为此呼吁,应尽快出台养老机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意外情况防不胜防 住进养老院的有些老人,本来身体健康状况就不佳,不少人生活不能自理,容易发生意外;有的患有老年痴呆,外出不识归途,随时会有意外…… 这些情况令养老院防不胜防。闸北区政协委员、上海文华敬老院院长文传华就有过亲身的体会。她认为,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养老院里一旦发生意外伤亡,法院一般都会认为责任在院方,判为责任事故,并处以高额经济赔偿,增加了养老院的经济负担,也严重伤害了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为处理纠纷提供准则 文传华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养老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来适应日益发展的养老事业,规范养老机构及住院老人和家属的行为。 民政行业协会组织可先制定行业的管理办法,以弥补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缺失,为处理养老机构的纠纷提供一定的准则。如全市各养老机构可实行电脑联网,共享住院老人的有关信息,这样就可以防止缺乏诚信者的随意出院入院。另外,文传华委员还建议,司法部门在审理住院老人伤故案件时,养老机构如能证明“实属意外”,而非“责任事故”的,可适用于民法的“公平原则”。文传华委员呼吁,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理解、重视和支持。 本报记者江跃中通讯员王智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