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少年为无知“买单”擂肥60元换来3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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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11:31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刘晓宁通讯员龚明)15岁的少年擂肥60元付出了惨重代价。记者昨获悉,黄某因抢劫罪被洪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赔偿受害人损失8万元。 2004年10月4日下午2时许,某中专学生黄某在华中科技大学东区操场拦住该校附中学生罗某,威逼其交出钱财,罗某不从,黄某遂朝其腹部猛踢一脚,并将其带到操场院墙边,持刀及自行车站架进行威胁,迫使罗某交出人民币60元后逃离现场。受害人罗某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黄某作案时不满16周岁,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受害人给予了8万元的赔偿,依法从轻处罚。(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