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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发现19万“改姓”私房钱 法院判决还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11:44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通讯员晓林李恢明)床下,妻子发现丈夫私藏的一张19万元的巨额存单——不过,存单“户主”姓名是丈夫的姐夫;想到自己和丈夫多次闹离婚,敏感的妻子第一时间即感觉到:“这是老公转移财产的手法!”

  昨日,记者赴新洲采访了解到,由此引发的一桩“连环官司”落下帷幕。新洲区法院日前判决:认定19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家住新洲的林芳是在2003年11月12日发现“改姓存单”的。之后,她到银行把钱取了出来,接着又用女儿的名义存款。事后,丈夫远在红安的姐夫李刚将其告上法庭(去年9月28日本报一版曾作报道)。李刚诉称,这19万元是他的。“因为居住地偏僻,存钱不方便,所以请亲戚在武汉存。”林芳的丈夫承认这种说法。

  和丈夫感情一直不好的林芳认为这是丈夫的私房钱。2004年7月8日,她向法院提起“第二桩官司”,状告丈夫及李刚,请求法院确认19万系她和丈夫共同财产。

  新洲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李刚舍近求远,异地请人代存,与情理不符。另外,其家庭收入也无法达到此额。综合各种证据,法院终于判决19万元为林芳夫妇共同财产。

  (注:文中人名系化名)(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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