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首推征地补偿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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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02:51 山西日报 |
本报讯长治县依据近日出台的《长治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长治县失地农户和失地农民优待扶助办法》的精神,对因政府、企业占用农民土地行为给予补偿。标准为城郊人均耕地0.8亩以下的村,被征用的三类地补偿费用是其产值的25倍。 《长治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将被征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确定为水浇地1200元/亩,平川旱地800元/亩,梯田坡地600元/亩;城郊范围人均耕地0.8亩以下的村,即水浇地30000元/亩,平川旱地20000元/亩,梯田坡地15000元/亩。办法还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解进行创新。将劳力安置补助费提高到6至13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的30%作为劳力安置费发给农户,其余的7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的40%用于村民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30%发展集体经济、兴办公益事业。(李旭 江常飞)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