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在青岛机场延误九小时南航拒全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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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11:48 燕赵晚报 |
青岛晚报讯30日凌晨4时许,市民魏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说,自己在流亭机场乘坐南方航空公司的“深圳-青岛-长春”的CZ6358航班,从青岛到长春,按正常时间应该是昨晚19时50分起飞,可一直到今天早晨4时多还没起飞,晚点已超过了8个小时,但南航只给乘客每人300元的赔偿,而不是按规定的全额退款。 魏先生说,自己昨天晚上早早来了,可工作人员说飞机要“晚一些起飞”,给自己安排了食宿。今天早晨乘客们3时就起床了,来到机场换了登机牌,可是候机大厅里的灯都关了,并没有起飞的意思。70多名乘客对此意见很大,要求赔偿。最后,南航只同意每人补偿300元。 而魏先生认为,按照新规定,航空公司误机超过8个小时,应该全额退款,但他们没有做到。另外,头等舱和普通舱购票时价格有差异,为何赔偿时按一个标准呢? 5时30分许,记者拨打南航服务电话3789001,一直无人接听。直到7时许,才有人接电话,对方告诉记者一个“负责人尹先生”的手机。拨通后,尹先生告诉记者,飞机已在5时飞走了,原因是飞机本身有故障,已经提前通知各位乘客了,并为乘客安排了食宿。尹先生证实了对乘客进行300元赔偿一事。“超8个小时了,为何不是全额赔偿呢?”对记者的问题,尹先生解释说,这只是民航总局发的一个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还要由各航空公司自己制定,南航目前没有这个规定。(记者巩合生朱人杰) 2004年7月1日,民航总局颁发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可是,各大航空公司的补偿细则却仍然遥遥无期。 从2004年7月5日起,深圳航空公司向全社会公布《深航顾客服务指南》,承诺向顾客提供包括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现金补偿标准在内的多项优质服务,其中明文规定,延误8小时以上可获票价100%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