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产品农药残留目标转向生产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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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14:32 锦州晚报 |
本报讯(杨伟光 记者曹红梅)在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情况进行了数次的抽检、公告之后,有关部门开始寻求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农药高残留问题。市质监局透露,即日起将专项整治农产品生产基地。 4月25日,市质监局在媒体上刊登了“关于禁止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淘汰的农药及其他禁用药品的通告”,其中列举了包括甲胺磷、对硫磷、甲拌磷等在内的19种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以及在蔬菜生产中国家禁止使用的43种化学农药。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市质监局定期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并对结果予以公布,但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商贩一直没有有效的处罚措施。为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市质监局将农产品生产基地纳入整治重点。任何农产品生产企业及种植者,不得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及其他禁用药品。违者,将依据《辽宁省农业标准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作者:杨伟光 记者曹红梅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