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 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19:10 乌鲁木齐晚报 |
为促进兵团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旅游经济的全面发展,兵团文明办、建设局、旅游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开展兵团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这是继兵团文明单位、小康连队、文明行业三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后的又一项重要创建活动。 为推动创建活动上水平、上层次,兵团文明办等3部门还专门制定和出台了《兵团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从创建文明风景区的申报和推荐、验收和表彰、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细化。申报创建兵团文明旅游风景区的单位必须是获得并保持师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称号,同时必须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或国家AA级以上旅游区(点)。 兵团文明风景旅游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对荣获兵团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的单位,兵团将择优向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推荐,参加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