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详解国企高管应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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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0:03 华夏时报 |
本报综合消息国资委日前组织了25户国有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15户企业招聘不限国籍国资委根据各企业特点和发展需要,分别对参加应聘的范围提出了不同要求,其中有15户企业不限国籍,其他10户企业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对应聘者的资历、年龄等条件也有相应的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要求应聘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业绩突出。 应聘总经理须50岁以下应聘总经理(院长)职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3周岁。 应聘总经理(院长)职位,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包括金融类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等以上职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的需有下一层次企业总经理、总裁等正职职位任职经历)或下一层次企业总经理、总裁等职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局级职位或副局级职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副总经理45周岁以下应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位,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包括金融类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高级管理职位1年以上任职经历;或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局级以上职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应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此外,应聘者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身体健康。 国资委成立招聘工作小组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开展,国资委专门成立了由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王勇同志为副组长,25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宗禾) 作者:宗禾 (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