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好”公派留学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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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6:00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陈兆平) 昨日记者获悉,全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从即日起开始评选。评选、表彰的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含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力量办学高校(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中等师范学校)。评选表彰对象为2005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据悉,在此基础上,将推荐“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 据悉,获得省以上(含省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毕业时将享受“省优秀毕业生”待遇,在推荐升学及公派出国留学时予以优先考虑。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讨论,通过民主评议产生,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务必于6月1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如需咨询,可拨打团省委学校部电话:86272935、86638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