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国四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率先试点股权分置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7: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9日电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清华同方(600100)、金牛能源(000937)、紫江企业(600210)和三一重工(600031)今日发布公告,已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从今日起停牌。

  这四家公司均披露,其非流通股股东全部参与提出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情况。公告还提醒投资者注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可能存在未通过流通股东批准、未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及股票价格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三一重工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一致表示愿意采取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股份和现金作为对价的方式,在征得公司各类股东同意的基础上,换取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权利。

  清华同方有关人士表示,公司的法人股只占一半左右,流通股相对分散,持股的机构不多,在操作层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这次成为试点是同方的一次机遇,公司希望以此为契机,在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得到实质性的改善,最终体现为业绩的提升。

  三一重工有关负责人表示,能成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试点企业,说明公司有自己的特点。一是股权结构清晰,非流通股股权高度集中,大股东持股超过72%,而且自上市以来股权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这些都有利于设计出各方满意的改革方案;二是作为民营企业,在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补偿时,可以回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能涉及到的国有资产流失等敏感问题;三是公司业绩较好,多年来主业收入年均增长超过50%,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流通股东的投资价值将得到提高。

  三一重工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公司目前要做的工作重点是加强与流通股东特别是持股较多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东参与最后投票表决创造便利的条件,并最终把解决股权分置与对流通股东的合理补偿协调起来。(曹腾、王泓、李清理)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快乐五一
快乐五一放松心情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