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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与14岁女孩恋爱并致其怀孕 事情败露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9:59 中国新闻网

  从安徽来海南打工的周某因与14岁的女孩恋爱而导致怀孕4个月,事情败露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5月7日在海口白沙派出所了解到,5月2日下午,一个定安男子带着自己14岁零2个月的女儿,找到海口白龙北路一家铁艺店,找一名从安徽来的打工仔周某(23岁)讨要堕胎费,因为周某与自己女儿谈恋爱导致女儿怀孕4个月。

  据这位定安男子介绍,去年,他还不满14岁的女儿到这家铁艺店打工。不久,女儿与在该店铺打工的打工仔周某谈起了恋受。今年4月份,店铺老板娘发现他女儿身体变得臃肿异常,怀疑是怀孕了。当即通知这位女孩的父亲带她去医院进行检查。

  这位父亲马上赶到海口带女儿去医院检查,发现女儿已怀孕4个月了。父亲当时并没有意识到那位打工仔跟14岁的女儿发生性关系是犯罪行为,他只想要导致他女儿怀孕的打工仔出钱给女儿堕胎。

  不料,打工仔周某拒付堕胎费。周某认为:他与这位14岁幼女是自由恋爱关系,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现在女方怀孕了,堕胎费不能由他一人负责,应双方承担。

  正在双方为这笔费用争吵时,有人打电话向110报警。巡警来后把双方带到了白沙派出所进行处理。据白沙派出所薛副所长介绍,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南国都市报;作者:聂元剑、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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