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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业委会尝试申请共有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13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 刘欣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位于鼓楼区和会街“经典家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委托律师向南京市房产局申请首例全体业主共有附属房屋产权的权属登记。这是车库销售开禁以来,小区全体业主对共有权益的第一次尝试。

  自从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等五部门于2004年12月15日印发了《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之后,南京市正式宣告车库销售开禁,该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创性地以85%和15%的比例确定了开发商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下车库权属。至今,前往市房产局申请85%车库销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多达四五十家,然而有关部门尚未接到一起业主前来申请权属登记的案例,无论是15%的共有车库还是附属房屋都是如此。

  昨天早晨9点30分,“物业先锋”律师和记者一同来到房产局。由于第一次接触到业主委员会主动代表全体业主前来申请权属登记的事件,各部门显得有些措手不及,对文件的理解、操作流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都没有形成完整统一认识。直到中午下班,经典家园仍没将权属登记申请书顺利递交出去。同时房产局也表示,对于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主动申请共有附属房屋权属、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情况,他们是支持的。

  代理律师认为,此例业主委员会申请共有附属房屋权属一事是创设性案例,只要一旦开始有业委会认真来操作此事,总会推动各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

  为什么在经典家园以前,没有一例全体业主主张共有面积产权的案例发生?“物业先锋”律师分析,业主共有附属房屋由于是共有财产,大多数小区业主还没有意识到;新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普遍尚未成立,没有人可以代表全体业主站出来也是部分原因;还有更无奈的一面就是,即使有部分业委会委员和业主已意识到维护公共财产的重要性,但是小区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规范、业委员会内部意见不统一,便谈不上为全体业主主张权益了。

  记者获悉,针对目前多数业主对自己的权益还感觉陌生的情况,针对业主想维权但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权的难题,华侨路茶坊中的专题论坛“物业先锋维权”讨论版已经开通,读者可以直接留言并有及时反馈。

  (编辑 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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