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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阳台,物管“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13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市民周先生最近在封闭阳台时,碰到了一点小无奈——为了让小区看起来更为整齐美观,物管要他家安装统一材料、统一颜色的封闭阳台,而这些都让追求个性的周先生很气愤,“阳台是我自己的,但却要受物管的指令,究竟谁‘当家’啊?”业主:为啥清一色?周先生两年前看中了秦淮区某小区的多层公寓,但今年收房时周先生却生了一肚子气,因为装修时,物业公司提醒说:阳台只能装成古铜色。“原先我还想把阳台搞成自己的幸运色,但现在却只能搞得和其他家一样。”郁闷之下,周先生去物管处问究竟,结果物管“亮”出了装修合同,条款里明明白白写着:“住户在封闭阳台时,要按照要求使用统一材料和颜色。”周先生依然很纳闷,“我自己的阳台,凭啥不能搞成我喜欢的颜色?”物管:阳台事也是大家事对此,该小区物管处负责人表示,封闭阳台虽是小事,但从小区的整体外观考虑,“阳台不仅是自家的,同时影响着小区的外在形象,也是大家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让业主随意封闭阳台,这样不仅破坏了原来的规划设计,对住宅楼的整体外观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对于把住宅小区看成一件作品的开发商而言,这些显然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让业主们装相同材料和颜色的封闭阳台,也利于整个小区的保值增值。”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装修合同,小区里不允许装太阳能热水器,也不能随意在阳台外装晒衣架……种种措施就是为了让业主们有个美观的环境、提高小区的档次,“这样一来,小区的档次提高了,房屋自然也就更能增值。” 金陵晚报记者傅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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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首例“阳台案”调解告终

  在南京,为阳台封闭问题而首次走上法庭的事发生在秦淮区的龙翔雅苑,此案最终以6位业主拆掉私建阳台而告终,法院规定,如果要封闭阳台必须经过一系列程序。这起阳台纠纷,从产生到最终解决都具有代表意义。前年7月份,秦淮区龙翔雅苑小区的6户业主,把自家的阳台封了起来,他们的理由是:封闭阳台是为了不受蚊虫叮咬,不受噪音和空气污染的影响。最终被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秦淮区商业网点物业管理公司的诉状称,当初小区业主分别跟他们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双方约定“不得自行封闭阳台”。在这6位业主在阳台上搭建了封闭窗后,他们认为此举影响小区景观,在要求把阳台恢复原状并多方交涉未果后,他们将这些业主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这6位业主认为,当时他们是被逼签订了“霸王合同”,因为物业公司提出,如果不签合同,他们就拿不到房屋钥匙,这份合同是在他们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应属无效。最终,经秦淮区法院多方工作,被告业主们终于同意,拆除擅自搭建的封闭阳台。如果确有必要封闭阳台,则必须找有资质的装饰公司拿出统一的设计方案,经过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然后报物业公司和法院备案。(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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