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官有同等权利直击津城人民陪审员"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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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0:51 东方网 |
东方网5月9日消息:昨天是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也是本市新选任的442名人民陪审员实际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第一天。昨日,在河东区法院以及和平区法院,记者目击了人民陪审员“坐堂问案”的全过程。 新开路交通事故赔偿案 审理时间:5月8日审理地点:河东区法院 案情简介 去年9月29日,被告董某驾驶一辆奥迪A6经过河东区新开路江西大厦门前时,将骑自行车经过此处的市民高某撞伤。事后交管部门认定,董某负全责。为此,高某索赔2万余元。 庭审直击 人民陪审员组织质证环节昨日,记者在河东区法院看到,人民陪审员的座位已经被安排到了审判席上。审判长在宣布合议庭组成时说:“今天的合议庭由审判长李红梅、审判员倪春明和人民陪审员赵云刚组成。”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 庭审中,对于交通事故一节,董某表示承认,但他对高某的索赔数额有所异议。为此,高某出示了一系列证据,质证环节由人民陪审员赵云刚组织进行。只见赵云刚接过书记员递过来的证据,认真地向被告宣读:“这是原告在住院期间需要陪伴的证明,这是……”每宣读完一份证据赵云刚就要请被告当庭看一下,然后发表质证意见。几份证据宣读之后,被告表示“不用看了,我没意见”。赵云刚将所有的证据宣读完后指出,被告有权放弃自己的质证权利,质证到此结束。 董某辩称,肇事车不是他本人的,案发当天,他开着这辆车送酒后的朋友李某回家,路上出了这件事,而车也不是李某的,是李某向朋友刘某借的。为此,原告方将车主刘某也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就借车一节,赵云刚又当庭进行了法庭调查。 董某表示,必须有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不同意调解,故法庭没有进行相关调解。审判长称将择日宣判。庭后,赵云刚又投入此案的合议中。 现场采访 赵云刚:首次审案有点紧张赵云刚现为天津首饰厂的副厂长,拥有法律专业本科文凭,1984年经市司法局培训后开始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这些年来他替人代理过几十件案子。 赵云刚告诉记者,他对自己的学历和经历很自信,因此向有关部门毛遂自荐,希望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果不其然,他顺利地拿到了聘书。“其实我最大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法官,虽然这一理想未能实现,但能够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来坐堂问案,我也感到非常自豪。”赵云刚表示,他一定要行使好这个权利,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谈及第一次审案的感受,赵云刚说他有点紧张,“但两名法官对我的工作十分支持、配合,使我能够顺利地完成审案”。审判长:效果比预期的还好 审判长李红梅告诉记者,虽然这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第一案,但一点也没有影响审案的质量,相反“比预期的还要好”。“如质证这一环节,有几项证据被告人连看都没看就表示认可了,这在以往的庭审中比较少见,这表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的信任程度很高。”李红梅说,“看来,由人民陪审员组织进行质证环节是正确的。” 人民陪审员“问案”流程 4月29日接到通知,拿到起诉书。 4月30日两次与主审法官沟通。 5月1日至7日翻看相关书籍,查阅资料,对起诉书中不清楚的问题做了标识。 5月8日参与当庭审理案件,庭上对有疑问的问题进行发问,并与法官一起对案件的判决进行合议。 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一审案件审理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包括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的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另外,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也可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对案件审判。 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 去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这一决定,明确了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据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选稿:彭蠡来源:天津日报网—城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