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民陪审员昨日首次亮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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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1:23 人民网 |
人民网宁波5月9日电昨天上午,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少年犯罪案件。引人注目的是,镇海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副主任金伟和镇海区教育局团工委书记虞阳,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了案件的审理。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5月1日正式实施后,宁波首起由陪审员出庭审理的案件。 本案被告人游某于去年8月至10月间,先后多次潜入镇海某纸箱彩印企业仓库,窃得各种模具19副半,总案值达1万余元。案发后,游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亦为其退缴了5000元赃款。 在昨天的庭审中,作为合议庭成员的金伟、虞阳,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参与了案件的合议,两人根据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三人合议庭最后一致认定,游某犯盗窃罪,并由审判长苏坚法官当庭宣读判决结果:判处游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宣判后,两名陪审员又立即进行了庭审后的教育工作。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金伟,从心理学角度帮助被告人分析了其犯罪的原因,而虞阳则对被告人的家长提出了具体的教育指导意见,希望他们今后做好对游某的教育工作。被告人游某泪流满面地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金伟、虞阳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人民陪审员,深感责任重大,能参加这个案件的审理,不但是尽了自己的职责,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可以通过这个案件更好地了解当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以此探索青少年教育的新路。(董小军海滨 淑红 何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