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银条为何老犯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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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4:48 新民晚报 |
市消保委提醒:市民购物后注意核对 “庆五一,大优惠”、“满100送20”……“五一”黄金周,各类商品促销广告满天飞。市民大包小包忙于采购,却很少有人仔细核对收银条——再仔细一看,就看出了问题。 节前,刘小姐到某大型商场购买了5瓶酸牛奶,每瓶标价6.9元。可回家拿出收银条一看,却发现收银条上打印的酸奶数量是6瓶,共计41.4元。刘小姐随即赶往商场向服务台工作人员反映,但对方以刘小姐已将商品带回家、真实情况难以确认为由,拒绝退回多收钱款。 无独有偶。陆先生到大卖场采购,看到一袋风鹅标价“14.95元”,超市分发的促销广告上也标明同样的价格。但结账时,收银条上打出的价格却是每袋“19.14元”,让陆先生百思不解,与对方交涉无果。 标价与实价不一,账单计算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等现象发生的频率并不高。但是,由于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很少当场核对收银条,甚至连收银条也不拿,一旦“电脑出错”,很难发现问题;有些消费者回家才核对购物清单,等发现问题时再找商场理论,为时已晚。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因此提醒市民,选购商品要多长个心眼,仔细核对促销价与收银条价格是否一致,谨防商家做“手脚”。同时,经营者要明明白白经营,加强对促销商品的管理,落实专人及时更换标签。不能以“电脑出错”为由,掩盖自己的过失。 本报记者薛慧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