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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志愿表明起递交 不喜欢的学校可不填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5:11 东方网

  东方网5月9日消息:“最近,考生、家长咨询最多的问题是:中考招生录取的原则是什么?中考按照分数优先录取。学生在填报统一录取栏的15个志愿时,自己最喜欢的学校应该放在第一个位置。”5月11日左右,本市部分区县将陆续结束中考志愿填报工作,昨天,静安区中招办主任胡关荣针对一些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的误区提醒,分数是决定学生能否被顺利录取的关键。

  针对部分考生、家长不明白中考的分数优先原则,胡主任说,中考志愿填报和高考志愿不一样,中考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而高考录取是按照志愿排列顺序优先录取。考生在填报统一录取栏的15个志愿时,可以按自己喜欢的程度来填报志愿,最喜欢的学校可以放在15个志愿中的第一个,其次喜欢的学校可以放在第二个,不喜欢的学校可以不填报。

  一般而言,各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的高低排列顺序是:市重点中学、区重点中学、普通高中(中专)、职业学校(技术学校)。学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把市重点中学的放在前面,然后区重点中学,第三批是普通高中和中专,最后是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如果某考生将中专学校志愿放在第一个,市重点中学放在第二个志愿,而他的分数达到了市重点中学的分数线,投档录取时,他将被自己最喜欢的中专学校录取。

  如果考生填报的市重点、区重点中学都没有录取,能否等到征求志愿时再填报其他普通高中志愿?针对部分家长、考生存有侥幸心理,希望通过征求志愿进入普通高中。胡主任提醒到,自己想上的学校都应该填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般来说,区重点高中、普通高中都能完成自己的招生计划,只有个别民办高中有多余的招生计划名额。

  作者:杨玉红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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