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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单民航大厦伤害案宣判 被告精神抑郁被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21:09 新华网

  记者今日获悉,本报4月1日报道的《西单民航大厦上演“追杀”》一案,经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持刀将妻子婚外情人扎成重伤的凶手王某犯故意伤害罪成立。鉴于王某被诊断为精神抑郁,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31岁的王某是沈阳市人。他的妻子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在北京民航营业大厦工作的某航空公司员工张正国(化名),此后两人在北京的旅店里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王某知道此事后,决心报复张正国。去年8月28日9时许,王某来到位于西单的民航营业大厦,将张正国骗至1层大厅,拔出随身携带的两把西餐刀,在大厅里追杀张正国,并最终将其扎成重伤。随后,王某被大厦值班经理及保安员制服。经权威机构鉴定,王某“医学诊断抑郁状态,控制能力不完全,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王某不能采用合法方式、理智处理感情问题,而采取暴力方法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处罚。(孙莹)(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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